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醫療法律案例研習
Case Study on Medical Law 
開課學期
107-1 
授課對象
醫學院  醫學系  
授課教師
陳聰富 
課號
Med5046 
課程識別碼
401 57130 
班次
 
學分
1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9,10(16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基醫402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1Med5046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使醫學系學生能了解醫療糾紛的原因、處理方式,及必須具備的法律知識 

課程目標
使醫學系學生能了解醫療糾紛的原因、處理方式,及必須具備的法律知識 
課程要求
1.事先發放法院判決案例,由學生於上課前閱讀;
2.於上課中,由學生報告案例事實與法律爭點;
3.教師解說案例相關法律知識;
4.學生針對判決案例及類似案例進行討論與反思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法院判決書 
參考書目
陳聰富,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,臺大出版中心,2014年。
陳聰富,侵權行為法原理,元照出版公司,2017年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1  醫療法基本觀念 
第2週
9/18  1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01號民事判決:醫療糾紛各種爭議 
第3週
9/25  2.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68號民事判決:肩難產(注意義務) 
第4週
10/02  3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342號民事判決:脛骨腓骨閉鎖性骨折開放性復位手術(醫療常規之注意義務) 
第5週
10/09  4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35號民事判決:麻痺性腸道阻塞(醫療常規、消滅時效) 
第6週
10/16  5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62號民事判決:甲狀腺性突眼症眼窩減壓手術(醫療常規、告知義務) 
第7週
10/23  6.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624號民事判決:X光判讀錯誤(醫療水準) 
第8週
10/30  7.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688號民事判決:胃腫瘤誤診手術併發症(醫療水準) 
第9週
11/06  8.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76號民事判決:足趾切除手術引發周邊動脈阻塞症併右足壞疽感染(醫療水準) 
第10週
11/13  9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39號民事判決:心導管攝影檢查及支架放置術(告知後同意法則) 
第11週
11/20  10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68號民事判決:脊椎手術治療(告知義務) 
第12週
11/27  11.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846號民事判決:膝關節鏡脂肪墊清除手術(告知錯誤) 
第13週
12/04  12.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89號民事判決:肺炎併發症(明示拒絕用藥) 
第14週
12/11  13.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民事判決:孕婦減胎手術致死(舉證責任倒置) 
第15週
12/18  14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27號民事判決:跌倒受傷急診室觀察(因果關係舉證) 
第16週
12/25  醫療損害賠償範圍及消滅時效 
第17週
1/01  期末綜合檢討